中国摄影艺术家联谊会章程
为弘扬中国摄影艺术文化,有力推动摄影艺术的发展,营造中国摄影人和谐的摄影文化氛围,给摄影人提供艺术交流的平台。本会是联系各类摄影组织的桥梁和纽带,也是摄影人艺术交流的平台和乐园。
一、宗旨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摄影艺术文化,对摄影艺术有无私奉献精神,以好的作品感动人,以正义的作品教育人,以高尚的作品鼓舞人。
二、入会条件:凡是国内外各级摄协的会员和摄影相关单位的摄影爱好者,均可报名参加。
三、会员权利:
1、奖惩办法:对完成本会义务的会员,将评为年度优秀会员,。如未完成本年度义务采访、投稿工作的会员,年审中将取消优秀会员资格并在网络和媒体公布注销,如再续办,需重新申请。
2、会员待遇:在本会所属媒体做广告和参加联谊活动均可享受五折优惠;优先在《中国影楼报》《香港摄影报》等合作媒体发表作品;会员查询得到国际互联网支持;将不定期免费获得本会报刊。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摄影采风活动.
四、会员义务:入会者每月至少提供摄影图文1-2篇。积极参加本会每年1-2次的联谊交流、讲座比赛活动。
五、入会填表后,即为同意以上会员章程。
会员工作守则
共同的追求使我们走到一起,谢谢您对中国摄影艺术家联谊会的支持与厚爱。为促使本会发展快、网络广、做出品牌,不断地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,为保证您在当地顺利地开展会员联谊工作,特制定本会工作守则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凡持本会的在编会员,要做到严遵新闻操守和本会章程。热爱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为党为人民鼓与呼。高素质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为中国摄影艺术做出贡献。
二、要遵守国家法律,练就一身艺术正气,处处保持清醒头脑,不涉及任何形式的政治、军事、国家安全、商业机密等。不利用本会会员证件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乱纪。
三、保证在新闻摄影采访和摄影创作采风中注重文明礼节,遵重当地(当事人)的风俗,遵照执行当地的相关规定,不鲁莽行事,不做出有损本报声誉的不恰当行为。
四、在拍摄采访过程中,应该尊重被摄者的意愿和隐私。凡涉及肖像权等问题,自行与对方妥当协商处理。
五、若出现违背守则的行为,由本人承担其法律责任.并赔偿本报的名誉损失,本会将不负连带责任,同时,取消其本会会员记者资格,通报除名(监督举报电话,本会设有投诉台,及时举报,及时曝光。在本会所属媒体网络公布)。
中国摄影艺术家联谊会《中国影楼报》 《香港摄影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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